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11月28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,我国拟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做法,促进各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。
11月27日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《关于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做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通知》。这就需要各地深刻领会三明医改经验。切实借鉴改革举措,实现创新转型、差异化探索经验。推进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改革,运用有效举措、适宜场景和实践经验探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改革。
通知显示,三明市医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经验做法涵盖六个方面:党委、政府推动中医药高水平发展,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;发挥中医药在医联体建设中的作用,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,建立促进中医药服务的薪酬分配机制,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健康保险政策。
具体经验做法包括:“在人口稠密县,由县级中医有能力的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牵头建立县域医疗共同体”、“优化绩效配置”等。该制度旨在建立促进中医药提供的院内配置机制。“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”、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馆比例”、“推进中医药多要素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选择适合的病种,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治”效果和价格”等。
本通知主要针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、中医药创新传承发展示范城市、中医药创新传承发展实验区、国家基层中医药创业示范城市(州)。请你们发挥带头作用,带头学习、带头实践、带头探索、带头发展。践行维新医三明的精神、路径、方法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在建立健全适应中医药发展的中医药法规、政策和管理体系、评价体系、标准体系等方面取得革命性进展。